服装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一期校长基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服装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一期
校长基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闽江学院大学生校长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22年及以前获得立项且到期尚未完成结题的校长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安排
(一)结题时间:
(1)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3月29日—4月21日。
(2)现场答辩时间:2023年4月26日下午
(二)结题对象:
2022年及以前获得立项且到期尚未结题的校长基金项目,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2年立项且研究周期为2年的项目如已提前达到结题预期目标,允许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服装学院2022年及以前校长基金、大创项目未结题名单见附件1。
(三)结题形式:
项目结题验收采用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允许向所在学院申请线上答辩。
参加结题项目需准备答辩并展示PPT,进行5分钟陈述;延期项目作2分钟陈述,简要说明延期原因及项目进度。
(四)结题要求:
结题要求详见附件2。
二、报送材料
(一)校长基金项目正常结题项目应提交材料
1.闽江学院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2.项目负责人自行参照项目申报书的结题预期成果,提交项目成果一览表及支撑材料集一册。支撑材料集内容为:
(1)项目研究报告;
(2)获准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可选);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书,可选);
(4)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可选);
(5)实物作品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可在答辩过程作展示),仅需提供演示视频,包括装置实物近视图、测试(演示)过程、测试结果等三项内容,并制作成一张光盘随其他纸质材料一起上交,无需提交实物;
(6)如有其它形式的结题材料,由项目组自行确定上报。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正常结题项目应提交材料
1.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
2.项目负责人自行参照项目申报书的结题预期成果,提交项目成果一览表及支撑材料集一册。支撑材料集内容为:
(1)项目研究报告一份;应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
(2)获准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可选);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书,可选);
(4)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可选);
(5)实物作品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可在答辩过程作展示),仅需提供演示视频,包括装置实物近视图、测试(演示)过程、测试结果等三项内容,并制作成一张光盘随其他纸质材料一起上交,无需提交实物;
(6)如有其它形式的结题材料,由项目组自行确定上报。
3.项目展示内容一份,该内容主要用于项目展示展板设计,项目采用展板加实物作品的方式进行展示(展板内容需纵向排版A4纸彩色打印)。
4.个人总结每个成员一份(题目自拟):项目组每位成员对参与工作的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可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中难忘的瞬间(不超过5张),字数要求2000-3000字。(注:个人总结仅限国家级项目需要填写)
(三)延期结题项目应提交材料
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指导教师和专家组审核同意,报创新创业创造学院审批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限为半年。延期结题项目团队需提供延期结题申请表。
(四)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材料
1.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2日前加入校长基金、大创项目结题工作群:676760173。
2.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结题应提交材料按要求整理完毕,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发送至qq邮箱:3187084380@qq.com,纸质版材料于4月20日晚上19:00交于三区四楼下科创部负责人:陈静轩 (联系电话:17366882036)。
三、其它要求
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指导工作,结合《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方案、项目预期成果把好项目结题的质量关。
工作联系人:洪燕丽,联系电话:18750477509。
附件1:服装学院2022年及以前校长基金、大创项目未结题名单
附件2: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校长基金、大创项目管理补充规定
附件3:闽江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一期校长基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4:2023上半年校长基金项目结题附件
附件5:2023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材料附件
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