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期校长基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服装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期
校长基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闽江学院大学生校长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21年及以前获得立项且到期尚未完成结题的校长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安排
(一)结题时间:
(1)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8日。
(2)现场答辩时间:2022年12月21日晚上
(二)结题对象:
2021年及以前获得立项且到期尚未结题的校长基金项目,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1年立项且研究周期为2年的项目或2022年立项的项目如已提前达到结题预期目标,允许参加本次结题验收(2022年立项的研究周期为2年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除外),详见附件1名单。
(三)结题形式:
现场答辩采用线上腾讯会议的形式开展。参加结题项目需准备答辩并展示PPT,进行5分钟陈述;延期项目作2分钟陈述,简要说明延期原因及项目进度。
(四)结题要求:
结题要求参考附件2。
二、报送材料
(一)校长基金项目正常结题项目应提交材料
1.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项目研究报告;
3.获准授权的专利证书;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5.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
6.实物作品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正常结题项目应提交材料
1.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项目研究报告;
3.获准授权的专利证书;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5.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
6.实物作品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
7.项目展示内容一份;
8.个人总结每个成员一份。(注:个人总结仅限国家级项目需要填写)
(三)延期结题项目应提交材料
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指导教师和专家组审核同意,报创新创业创造学院审批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限为半年。延期结题项目团队需提供延期结题申请表。
(四)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材料
1.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2月13日前加入校长基金、大创项目结题工作群:676760173。
2.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2月18日前将结题应提交材料按照序号整理完毕,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服装学院团委发展服务中心科创部部长林嘉仪处(邮箱:2649401514@qq.com,联系方式:17750651203)。
三、其它要求
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指导工作,结合《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方案、项目预期成果把好项目结题的质量关。
工作联系人:洪燕丽,联系电话:18750477509。
附件1:服装学院2022年及以前校长基金、大创项目未结题名单
附件2: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校长基金、大创项目管理补充规定
附件3:闽江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期校长基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4:校长基金项目结项相关表格
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表格
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13日